大概,是因为我心里,很喜欢,很喜欢某个人吧。
喜欢得快要死了,就连看着他和别人一夜情,就算只是过来,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过来给他做顿饭,我也觉得这一天都是闪着光的,甚至昨晚上,想着明天要见你,都在床上辗转反侧。
这是连我也没办法的事。
–
很多很多年后,我仔细回想,我到底是在哪个时候,意识到你不可能喜欢我的。
我想,大概就是那个正午,你站在门口的台阶上,身形修长挺拔,面容俊美,优美的嘴唇说着朋友该说的话,漂亮的眼睛坦荡无尘。
那瞬间,我忽然明白,眼前这个人,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喜欢上我的。
你有最好的外貌,最好的出身,自然也值得最好的人,最漂亮的皮囊,灯红酒绿,最奢靡的享受,最精彩的生活。
我于你来说,就像那一桌午餐,已经是尽我全力的丰盛,但终究是随处可见的食材,终究是普通家常的口味,偶尔吃一餐自然觉得好吃,你却不会为了我吃一辈子这样的家常菜。
就像,就算我知道你有疼爱你的祖母,有无数簇拥你的朋友和长得漂亮惊艳的男男女女,还是会担心你过得不好,会过来给你做一顿午饭,要亲眼看见你没事才安心。
你却不记得,今天是我的生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是许朗还在读大学时候的事哟,是最后一个学年开学前。
而下一章会直接跳到快毕业的时候。
其实这篇文不会大虐,因为许朗不是那种心绪起伏很大的歇斯底里的人,他是很安静的,看起来无比冷静的那种。
大家不要怕,我长篇不be的。
☆、银魅
毕业季节,学校里时不时可以看见拖着行李箱行色匆匆的毕业生,我因为事务所的关系去年拿到证后就办了离校,感伤倒不是很深。只是租的房子楼上正好在装修,吵得人心神不宁,我就在学校宿舍住了两天,学校附近有几个书店不错,我在里面淘了一天书,拿着几本原文的希腊法典当课外书,去食堂吃饭。
刚打完饭,电话响了。
我手上拿着东西,又以为是事务所的电话,看也没看就接了起来,结果对面连“喂”都没说,直接来了一句:“到银魅来。”
“什么?”我还想追问,对面已经挂了,一看号码,果然是李貅。
我找了个位置坐下吃饭,不到十分钟,电话又响了。
“你怎么还没到?”他在外面历练了两年,行事风格越发像他父亲了,丝毫不客气。
“我在学校,还在吃饭。”我怕他发飙,问了一句:“你们在哪。”
“还能在哪,银魅。”他不知道是在跟谁抱怨:“麻烦死了,你别动,我来接你。”
–
我慢慢吃完一小碗饭,把书锁在超市的寄存处,还剩了一本民法典锁不进去,只好拿在手上,去学校的林荫道那里等他。
李貅车开得向来快,从东单到我学校只要十几分钟,车牌挂得凶,没人敢惹他。这次果然快得很,学校的银杏树郁郁葱葱,我在树下站了不到两分钟,一辆保时捷风驰电掣地开过来,直接刹在我面前,简直快冲到马路牙子上来。他从车窗里露出一张脸,比上次过年时更加惊艳了。说话却是一贯地简洁:
“别傻站着,上车。”
我绕到后座,他皱起眉头:“副驾驶有刺吗?”
跟这种人没得道理可讲,我认命地坐上副驾驶,心如死灰地系安全带,不知道哪里戳到他笑点,他嗤笑一声,直接发动车子。
巨大的后坐力直接把我冲得贴在了座位靠背上,还好我动作快,安全带已经系好了。
“你慢一点,这是学校。”虽然是上课时间人路上没人,也经不起他这样横冲直撞。
“啰嗦。”他嫌弃地说了一句,速度却慢了下来。
–
出了学校,就开始沉默。
我们俩之间,从小就没什么聊的。
我小时候很怕他。
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小孩,棕色的头发,蓝得像海一样的眼睛,清澈又漂亮,皮肤白得像瓷器。但是一开口却比谁都凶,我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时候见过的最霸道的小孩都没他难相处。不过我那时候也太惶恐了,第一次拥有一个家,所以战战兢兢,生怕做错什么事,就算他抢我的菜,把我的椅子踢倒,晚上扮鬼吓我,我也都不生气,只想着尽力对他好一点。
只是后来渐渐长大了,就明白了。
我从来不是带着光环的主角,那些用真情感叛逆少年戏码也不会出现在我身上。
我是配角。
如果需要一千个人来衬托主角的幸运,我应该就是其中一个。就算戏份稍微多一点,演过几集,自然就会现原形。
–
所以我很少主动联系郑敖。
他要见我,我就过去。他的生活过得开心精彩,我就一个人过自己的生活。就算他说想见我,说我读的什么破学校一年见不到两次面,我也只是安静笑着,耐心听他说。
他说,但我不能信。
配角,就要有配角的自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点缀主角的生活。在适当的时候退场,留主角和真命天女happy ending。出现得太多,就会惹人厌烦。我只是他人生里稍微重要一点的路人甲,偶尔一个镜头里陪他走一段路的朋友,和他以后结婚现场照片背景上笑着的一个不知名的人。
而我喜欢他。
这是唯一不该发生的事。
–
到了银魅,一堆人已经在那里玩了起来。
李貅把我载过来之后,就跟不认识一样,反正我已经习惯了,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来,没有茶水,只能喝啤酒。
喝了半杯啤酒,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我转过头来,一张无比漂亮的脸在对着我笑。郑敖小时候就因为长得太好看被人当成女孩子,长大之后骨骼长开了,好了很多,充其量只算中性而已。
“怎么来了都不跟我打招呼!”他习以为常地用手臂揽住我肩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看他手上端的酒,似乎度数不低。
“我刚到,还没看见你。”我把啤酒杯挪了一挪,让他把杯子放下来。他完全没看到,喝了一口酒。
近在咫尺的身体,只是这样靠在一起坐着,就已经让我不知今夕何夕。我下意识地屏住呼吸。靠得太近,我可以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气息,大概是什么香水,像阳光下的森林,却很适合他。
他大概玩累了,靠了点重量在我身上,坐的姿势随意,喝着酒,偶尔有人过来跟他打招呼,他抬抬杯子,勾一勾嘴角。郑家家传这种笑容,只翘一边嘴角,优雅而敷衍,转瞬即逝,连礼貌都算不上。
“你晚上还要回家吧?少喝点酒。”我忍不住劝他。
“今天不回去。”他简短答一句,不知道看到谁,站了起来。端着杯子要走,懒洋洋地吩咐我:“你等会先别走,晚上还有节目。”
我点了下头,看见他走过去的方向,有个女人正在表情热烈地跟他挥手打招呼。十分明艳照人的一张脸,并非中国传统的那种美人,而是狂野健康的,轮廓深,一双大眼睛,睫毛浓密,眉色黑润,唇色鲜红,头发黑得像墨,带着鸦羽般光泽。身材火辣,穿着贴身的低胸蜜色长裙,漂亮得咄咄逼人,简直照亮半个酒吧。我看见郑敖走过去,她夸张地张开双手和他拥抱,亲吻他脸颊。漂亮的人就有这点好处,不管做多夸张的表情都不会显得难看。周围的人笑着说什么,大概是感慨他艳福不浅。
“那是shakira。”旁边有人跟我解释:“美籍华裔,刚回国,很漂亮吧。”
我转过头,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个人,年轻,带一点苍白,然而也是非常俊美的,只是瞳色浅,面庞窄,莫名地显得忧郁。
我天生一张配角脸,极少有人和我搭讪,尤其是同性。这算是非常意外的情况。
他和我对视一眼,笑起来,极绅士地伸出手来:“我姓罗。”
我和他握手:“我姓许。”
大概是我针锋相对的回复逗笑他,这位姓罗的先生笑起来,他的笑也是忧郁的,带点迁就别人心情意思。
“好吧,我叫罗熙,熙熙攘攘的那个熙。”
“我叫许朗,朗读者的那个朗。”
“你喜欢看电影?”他不急不慢地问我。
我疑惑地看着他。
“那是一部电影的名字……不过不重要了。”他没有端酒杯,大概也是这酒吧的常客,往后靠在沙发上,枕着自己的双手,表情惬意得很:“我常到这来,还是第一次看见你。”
“我不常来。”我转过眼睛看看周围,陆嘉明不在这里,李貅不会玩得多专心。他性格和他父亲很像,是很冷硬的,高傲得近乎无趣。酒吧里这些男男女女的事在他看来没什么吸引力,我从小就听他抱怨说那群和他一起上学的纨绔子弟蠢得像猪。
如果罗熙有问题的话,李貅应该不会不过来把他骂走。
我没办法不知道这个人的来意还能若无其事地和他交谈,我的性格里缺少若无其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那份安然。因为我的人生里顺其自然发生的没有什么好事。
他大概也看出我的戒备,笑了笑,没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朋友过来打招呼,凑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朝我笑一笑,先离开了。
他的衣服质地很好,态度带着某个阶层特有的优雅矜持,并不像是会莫名其妙搭讪别人的人。
当初,我刚到李家的时候,也有些人会猜不透我来历,过来打探,或者有些误会,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但是我搬出来读书之后,就少了很多……
他看起来也不像是这种人。
“在想什么?”一件外套扔了过来,郑敖搂着shakira,懒洋洋地叫我:“我们要走了,把外套穿上,外面很冷。”
shakira明艳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我,她穿的长裙是蜜色的,贴身,一闪一闪的,勾勒出柔韧细长的腰肢,是最美好的女性曲线,而郑敖的手正搭在她腰间。
他扔给我的外套是黑色的,皮衣,脱下来的时候翻了过来。我低下头躲开shakira的眼睛,翻衣服的手指尖却好像针在扎。
很久很久之前,我就知道我喜欢这个叫郑敖的人。因为只要和他有关的事都让我心跳失控,只要是和他在一起,我就像上课时偷溜去打篮球的小孩,明明知道家长知道之后就会遭殃,却又无法自控地贪恋这种偷来的温暖。
但,有一件事,就算和他待在一起,也让我觉得痛。
我跟着苏律师接的第一个案子,当事人丈夫出轨,要离婚,临上庭前躲在家里不肯出来,我们劝她不要感情用事,她隔着门朝我们喊:“你们懂什么,你们知不知道我心里有多痛……”
其实当时我很想告诉她,最痛的并不是失去。
而是坐在他身边,看着他拥抱着别的人,他的笑容,他专注的眼神,他的副驾驶座,他的卧室关闭的门,都是给别人的。
一分一秒,一刀一刀。
痛过凌迟。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离上章大概六个月以后了。
☆、尴尬
他说的晚上的节目,似乎并不是指一堆人在北京这种凌晨两点还喧嚣得不行的的夜晚开着车到处乱逛,我一直住校,对北京不熟,看着窗外也猜不出是去哪。
我坐在后座上,车里空调开得很足,还好有郑敖给我的外套。不过看起来这件皮衣并不是做这个用的,我记得是贺连山还是谁在城郊有个滑雪场,上次在地铁站看见那个滑雪场的宣传,恰好拿了正大红的一部跟冰雪有关的好莱坞电影的合作权,打的是夏季冰雪世界的概念。说不定这次是要去滑雪了。一晚上没吃饭,有点饿,好在这些年我把自己照顾得尚算可以,胃也没什么毛病,偶尔饿一次也没关系。
最后停下来,却是在一间日式的料理店。我对建国门这边不太熟,只知道是寸土寸金,在这样的地方建起一间精致的日式庭院,绝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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