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以前有一间小茅屋,茅屋前是一片荒废的空地,上面长满了杂草,后来我找来了菜种子,在空地上种下种子,没多久就长出了绿油油的小苗,看,就像现在一样——”
乐安指着眼前一大片整齐油绿的菜畦,对睢鹭说道。
没错,这里,就是曾经她和齐庸言相遇的地方。
只不过,她记忆里那间简陋的茅草屋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方方正正的土屋,而土屋前,是一大片整整齐齐,绿意盎然的菜地。
这片土地本就肥沃,不然也不会长满杂草,但那时,因为战乱,茅屋原本的主人都不知道去了哪里,茅屋被回不了家乡的齐庸言暂占,住下,但齐庸言不善农事,于是那片地便荒废了,直到后来乐安撒上种子,但很快——随着她离去后,那片菜地应该也很快又荒废了吧。
而如今,天下承平已久,京城人来人往,于是茅草屋换成了土屋,新的主人来此,将荒废的土地重新翻整,开垦,除去杂草,洒下种子,才有了眼前这一副景象。
虽然看不到当年的旧景象,似乎应该有些人事皆非的感慨,但其实,乐安觉得这样似乎更好。
菜地的主人似乎不在,乐安走到菜畦间也不见人出来。
乐安便慢慢往里走,看着脚下这些生长地旺盛的蔬菜,仿佛看到很久以前,那个“臻臻”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无是处吃白饭的,努力开垦荒地,除草种菜,做着一切以前从未做过的事。
然而终究也不知道,那片她亲手开垦的菜地最后怎样了,那些蔬菜最后有没有填饱谁的肚子,又或者如那个炸面叶儿的女子一般,消失于战乱的践踏中。
以前和齐庸言在一起那么久,竟然也忘记问他。
是啊,那时候她和他心里都装着太多事,那还有心思惦记着一块小小的菜地?
乐安笑笑,随即突然停下脚步。
一只体表青翠碧绿的蚂蚱,突然从菜叶上,蹦跶到了她身上。
乐安屏住呼吸,忽然出手,以闪电般的速度将其捂住。
“抓到了!”她兴奋地喊了一声,随即扭头对身后的睢鹭道:“这个也可以吃,把头去掉,身子和腿一烤就可以吃了,可香了,你知道吗?”
睢鹭不意外地点头,长在乡间的孩子,自然知道这种“小零食”。
但金枝玉叶的公主却是不应该知道这些的。
然而事实却是她知道,不仅知道,而且还肯定吃过,不然不会知道的那么清楚。
那么又只会是那段时间里的经历。
果不其然——
“……从那个炸面叶儿的农妇家中离开后,我不知道去哪里,走着走着,就遇到了一波流民,他们原本是京畿附近的农人,实在活不下去了,便结伴到京城找活路。”
“……一路上干粮早就吃光了,只能看到什么吃什么,比起野菜野草,这种蚂蚱已经算得上难得的美味了,因此,如果找着了蚂蚱,甚至会发生争抢,甚至……死人。”
乐安低头看了看手中的蚂蚱。
这只蚂蚱长得很是肥大,几乎有她半根中指长,小指肚粗,两只后腿也很强健有力。
放在当时的流民群里,这简直就是上好的加餐,活生生的肉。
事实上,她说的还算是保守了,流民吃蚂蚱时,哪里还会在意什么去不去头,直接连头烤了一起吃,一片翅膀都不给浪费,只不过她听那些流民里的人说,他们以前没流浪时,也会捉了蚂蚱,去头烤了吃。
只不过,那时是打牙祭,解馋,吃着玩,而后来,是为了活命。
多可笑哪。
一个人,一个重逾百斤,一个顶天立地的人,竟然要靠一只尚不及自己指头大的小虫子活命。
乐安捏了捏那只可怜的蚂蚱,蚂蚱浑然不知自己的命运如何,只知道奋力地挣扎着,弱小,无力,却又生机勃勃。
乐安松开手,蚂蚱立刻弹跳而出,眨眼间,翠绿的身子没入菜畦里,再也找不着踪影。
身后突然又传来睢鹭的声音:
“现在,再不会那样了。”
“你所经历的那些,不会再发生了。”
乐安转头看他。
睢鹭仍然捧着那一大纸包麻叶儿,样子看着有点儿傻,但他看着她,眼神无比认真。
“如今一切都已经变了。”
“人们不必担心一生辛苦所得被一场战乱随意夺去,不必担心乱兵过境家破人亡,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炸麻叶儿可以放芝麻,五十文可以买上一大包,荒废的土地也种上了种子。”
“而这一切,是你的功劳。”
“你欠那个妇人的永远还不上了,但是你用努力,给了更多人更好的生活。”
“你不必愧疚,不必遗憾,你已经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
……
乐安定定地看着他。
然后突然——
“噗!”
“你在安慰我吗?”她问道。
睢鹭不说话了。
乐安“哼”了一声。
“你安慰人的功夫真差劲。”
她有自知之明。
如今的天下,她固然出了一份力,但又如何能说出“都是她的功劳”这种话呢?未免太自大也太不尊敬那所有为这天下苍生而努力的人们了。
还有,说到时移世易,今时已不再是往日……
这个的确,今时今日,的确已经没有大的战乱,她目之所及的一切,也尽是一片繁华景象,可是,也只是目之所及啊。
她当然还清晰的记得,在她仍在高位时,每日每日都要解决的无数天灾人祸,在那些她看不到的地方,无数偏远的地方,仍有无数悬而未决的难题等待着被解决。
甚至哪怕是这里,天子脚下的京城,真就清明朗朗,一派无暇了吗?
当然不是。
一切平静的水面下都暗藏着涌动的深流,执掌天下者,就仿佛抱独木涉江,每前进一步,都有可能被浪打翻,平静的水面突起波澜。
“但无论如何,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睢鹭又轻声道。
这次,乐安没有否认。
“嗯。”
她甚至点点头,“我也经常觉得,自己做的还不赖——起码比我以前想象的自己,要强得多。”
一道菜畦走到尽头,尽头是一棵老槐树,此时浓荫碧绿,洒下一地阴凉,乐安便走到树下,也不垫什么,便直接坐下。
睢鹭也陪着她坐下。
他坐下后,乐安便扭头问:“你知道,以前的我——是说七王之乱以前——是什么样子的吗?”
睢鹭点头,但随即,又摇摇头。
点头是因为,这些天他从冬梅姑姑、从聂谨礼等人口中,也听说过了不少乐安以前的事,其中就有七王之乱,甚至她未出嫁之前的事,所以他算是知道。
但又摇头,是因为,他听到的那些,到底只是旁人旁观中的她,只是她展现出的小小的一面,具体真正的那时的她是什么模样,他并不知晓。
乐安舒一口气,并起双腿,下巴放在膝盖上。
“在七王之乱之前,我可能就是个傻子吧。”她说。
“那时候,我是公主,乐安公主,深受父皇宠爱的公主,我的亲生哥哥又是嫡长子,未来会是名正言顺的皇帝,所以我很早就知道,我这一生都会顺顺当当,享受万千宠爱。”
“我长得又好看,谁见了都说我好看,十二岁时,我第一次在曲江宴露面,就让那些举人学子惊叹,为我写诗做赋,赞叹我的美貌——在我那么多姐妹里,我可是唯一一个有这种待遇的。”
“于是我飞扬跋扈,我得意洋洋,我每日吃喝玩乐,再把自己打扮地漂漂亮亮,做几首歪诗,说几句好话,赢得无数人赞美,我开心,别人也都开心,大家都开心,没有人不开心。”
乐安伸出手,抚了抚自己浓黑俊秀的长眉,仿佛在以手做笔描眉一般。
那些年,未出嫁前和刚出嫁后的日子,她便是这样,天真烂漫,无忧无虑。
像个快乐的傻子。
“可是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她笑着对睢鹭道。
后来,后来就是七王之乱,是那完完全全改变了她一生的几年。
曾经的一切都转眼消散如云烟,曾经她以为的理所当然变成了遥不可及,而曾经的遥不可及,成为她每天必须面对的生活。
“最难受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我总是想着,我为什么还要如此苟且地活下去?”
胞兄死了,皇嫂死了,昔日熟悉的人们一个个都死了,甚至流亡路上,无数萍水相逢的人们也都死去了。
只有她还苟且活着。
若说是为了侄儿,其实也不是。
不管是李承平本人,还是世人,哪怕最讨厌最想她死的人,也都不否认她在那样一个乱世中无怨无悔地养活一个婴儿的恩义,更有无数人,赞扬称颂她的慈恩大义,将她视作“母爱”如山如海的象征。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才没有别人说的那么无私伟大。
归根到底,她那时也不过是个还未生育的年轻女孩子,而李承平,也不过是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在那之前,她甚至都没见过他几面,又哪里来的深厚感情?
痛苦绝望时,她也曾无数次想着,抛下那个整日哭闹不休的婴儿吧,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再也不用受这折磨了。
可是不行。
不是不能扔掉那个婴儿,而是不能死。
起码不能那个时候,那样窝囊地死。
她享受了人间顶级的荣华富贵,也看过了人间的最阴暗的惨状,她的人生如从高山倾泻的溪流,本以为自己世间独一无二,可直到汇入大海,方知以前的自己多么渺小无知。
她开始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
她需要寻找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她想啊想,想啊想。
然后她看到那些身处泥泞苦苦挣扎的人们,看到曾经对自己伸出援手转眼却遭厄运的人们……她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
然后她想起少年时,跟着崔静之读书,他觉得她是个女孩子,反正以后都要嫁人生子,不用忌讳什么,于是便想起什么教什么,于是便教她为君者的责任,教她何为国,何为家,何为以天下为家。
却同时也会说,你是女孩子,是公主,不需要操心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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