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渐渐地,他默认了母亲对她的挑剔。
于是渐渐地,他在朝政上也常常与她对着干。
他想让她放下一切,只和他在一切。
可是,她没有放下一切。
她放弃了他。
他当时还以为她只是在开玩笑。
他当时还以为她只是一时冲动。
他甚至总以为,她总会有一天忍不住,跑回来,对他说:“我们和好吧。”
可是她没有。
她说不要他,就不要他,转身走得那样决绝,只有他还留在原地。
然后一点一点,一滴一滴地回忆过去,回想他们究竟是为何才走到这一步。
甚至今日,来之前,他都还在抱着可笑的希望,希望她今日突然能回心转意。
可是……
「你从来不信我」
「这里没有无干人等,若有——也是你」
「我们已经和离了,从此以后,你我男婚女嫁,各自安好。齐大人,你听清楚了吗?」
多决绝,多狠毒啊。
仿佛一片片闪着寒光的利刃,片片扎在他心口。
于是仅存的那一点可笑的、天真的奢望,终于是破灭了。
听到那些话时,他的一切都静止了,语言、动作、身躯,甚至连眼神,都如秋霜过后,骤然失去色彩、失去生机的原上枯草,眉睫都落满了白霜。
可是,怪谁呢?
怪她太狠太决绝吗?
似乎不是。
起码不全是。
于是他想啊想,似乎在终于发现,他们之间的症结在哪里。
因为他从来不了解她。
因为他从来不相信她。
因为他总是自以为是地用自己以为好的方式对待她。
他似乎终于明白了。
可是,现在,如今,还来得及吗?
然而,不管来不来得及,他都不会放弃。
于是,直到许久许久之后,直到乐安从往事里挣脱,又用那种决绝又无情的眼神看着他,齐庸言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哑声道:“臻臻,我走不出去。”
他的声音干涩,又荒腔走板,仿佛尘土里放置许久未调弦的琴。
是乐安从未听过的声音。
乐安微微惊讶地看着他。
齐庸言也看着她。
似乎从未如此认真地看着她。
“我知道,我错了,我做了很多错的事。所以你离开我,是我活该,可是臻臻——”
“我走不出去。”
“我没有办法像你一样,潇洒地想走就走。”
“我知道,你走远了,可我还在原地。”
“我也曾想走出去,可我真的……没有办法。”
“我总是忍不住想以前,总是想若回到从前多好……”
他的声音渐渐哽咽,他渐渐闭上了眼睛,他的眼角似乎有晶莹的液体闪过,但终究,为了保留那一丝丝自尊,他没有任它落下。
他只是说:
“臻臻,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他的声音细小,微弱,仿佛水中的蒲苇,风中的烛火,在水流中,在风雨中,苦苦支撑着,仿佛下一刻就会倾倒,下一刻就会熄灭,而这压倒他的,熄灭他的,只需要乐安一句话。
可也只需要乐安一句话,蒲苇就能变成乔木,烛火也能变成火炬。
全在她一念之间。
*
“少爷,我觉得你危险了。”
书房外,睢鹭和长顺齐齐蹲在门前的台阶上,身后是安静无声的书房,身前是公主府院墙上,徐徐落下的西边的太阳。
正蹲着,长顺忽然如此对睢鹭说道。
第25章 绾作同心结
“少爷, 我觉得你危险了。”
“嗯?”睢鹭把玩着手里的韭菜,把个韭菜扭成了九转十八弯,偏偏还没让那韭菜断掉, 一边玩着, 一边听自家随从又胡说八道。
他们已经在屋外蹲了许久,眼看着那红通通的太阳从院墙上到院墙中,再到完全被院墙挡住, 四下里愈发昏暗,黑夜就要到来。
公主府的侍女, 那位冬梅姑姑开始还请他们去厢房等候,不过被睢鹭笑着拒绝了,说等不及待会儿见公主,因此只在门外等候即可,把冬梅姑姑说得一愣一愣的,也就随他去了。
“少爷你看——”长顺伸出手指头给自家少爷掰扯。
“公主和那位齐大人已经在里面待了好久了, 对吧?”
“嗯嗯。”睢鹭敷衍应声, 手指上下翻飞, 那根可怜的韭菜转眼被绕成一个连环结。
“公主跟齐大人曾经夫妻十几载, 和离三年都还是男不娶,女不嫁, 对吧?”长顺伸出第二根手指。
“嗯嗯。”睢鹭再度应声, 刚打好的连环结被拆开。
“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 齐大人对公主用情很深, 而且旧情难忘,对吧?”长顺伸出第三根手指。
“嗯嗯。”睢鹭又开始折腾那根韭菜,这次的花样儿似乎比较复杂。
“所以,”长顺一拍大腿, “你危险了呀,少爷!”
睢鹭终于抬起头:“好像是有点。”
“不是有点,是有很多点!”长顺忧心忡忡,愁眉苦脸,“少爷,不是长顺看不起你哈,可是你就只有脸长得好看,但人家那位齐大人,长得也不差呀,况且那气势,那谈吐,长顺觉得,跟周刺史老爷都不相上下了,最最重要的是——”
长顺看一眼自家少爷。
“嗯?”睢鹭却又在低头玩韭菜了。
长顺恨铁不成钢地叹息一声。
“人家齐大人对公主是真心实意,但少爷你——”长顺没说下去,但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然而,却见自家少爷仍旧油盐不进地玩那根破韭菜,长顺气绝,不得不又一拍大腿,痛心疾首道:“对女子而言,世间最宝贵的是什么?是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哪少爷!”
尤其是乐安公主这种女子,什么荣华富贵都有了,最难得的反而是真心,人家齐大人对公主真心实意,可他家少爷呢?哪怕再偏着自家少爷,长顺也没法昧着良心说他家少爷是真心喜欢人家公主的。
就说刚才在书房里他家少爷表演的那一通——
长顺对着自个儿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发誓,那就只有俩字能形容——浮夸,还是浮夸!
自个儿都看出来了,长顺就不信那位公主殿下看不出来。
“要不然少爷,咱换个目标?”想着想着,长顺又开始出馊主意,“比如前阵子缠您缠得紧的那位崔小姐,哦对了,还有给您写信的那位什么县主?县主虽然比不上公主,但好歹也是皇亲国戚吧,而且那位跟您年纪也更相当,更相配,这样一来,您的名声也更好听。”
再而且,虽然乐安公主并不怎么见老态,四十多依旧是个大美人,但打心眼儿里,长顺还是希望自家少爷能娶个年纪相当的妻子,这样他也能对得起去世的老爷夫人啊。
然而,对于长顺这个提议,睢鹭却头也不抬地便否决了,“不行。”
长顺急了:“为什么不行啊!”
睢鹭终于抬头。
“长顺,你以为我为什么选择公主?”
长顺不假思索:“因为公主深得皇恩,是一顶一的贵人。”
从跟着少爷来到京城后,长顺可没少听到这位乐安公主的传闻,虽说京城处处是贵人,但贵人也分三六九等,而乐安公主,就无疑在那第一等,尤其是女子中,说乐安公主是全天下最尊贵的女人也不为过。
攀枝攀高嘛,长顺觉得自己很能理解自家少爷的选择。
然而,却听自家少爷道:“是,也不是。”
长顺:“啊?”。
“若只为借势的话,公主绝不是最好的选择,甚至卢嗣卿,都比公主更好。”
长顺:“啊?”
睢鹭笑笑。
选择了公主,无论如何,他的名声都不会好了,再怎么辩解,睢鹭这个名字也只会为人所不齿,世人只会认为他是趋炎附势、攀龙附凤之徒——当然,这点似乎也不算说错。但若他选择与他年纪相当的贵女,起码非议会小一些,甚至会为人所歆羡,再演地好一些,久而久之,传成才子佳人的佳话也未尝不可。
而若选择卢嗣卿之流,那就更好办了。
再怎么说,卢嗣卿也不会跟男人成亲,而这么久了,他也没在外面听过卢嗣卿喜欢男人的传言,可见卢家并不欲宣扬此事,卢嗣卿再怎么荒唐也只是私下,那么,若他顺从了卢嗣卿,只要哄好了卢嗣卿,再遮掩地好些,两人大可表面装作知交往来,届时,他借着卢嗣卿借着卢家扶摇直上,名声却丝毫无损,岂不更好?
然而,换成公主,因为公主是女人,因为公主的年纪,这一切就截然不同了。
人们对老夫少妻习以为常,对少夫老妻却啧啧称怪,因为世间向来是老夫少妻常见,少夫老妻鲜有,虽然常见未必正确,鲜有也未必谬误,但世事便是如此,打破世俗,就必然要承受世俗的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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