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赞美上帝
活着就是无乐趣
也胜在有女人
今生准许我裙下尽责任
忙于心软与被迷魂
流连淑女群烈女群
为每人动几秒心
——《裙下之臣》/黄伟文
杨岚是个小镇做题家。
很多人喜欢自嘲是做题家,其实是因为他们只会做题,但若细究起来,他们实际上对做题也不怎么擅长,而杨岚是个真正的做题家。
杨岚的人生前十八年是很爽的,一路绿灯“唰唰唰”地亮,从小学到高中从未考过第二名,数竞、物竞全自学,抱回两个省一等奖,乐得她爸妈天天挂在嘴边跟人炫耀。邻居遇到她妈,总要围绕“你家岚岚以后要上M大还是上L大”的核心话题恭维寒暄几句。
中学时代的杨岚无忧无虑,也没喜欢过什么男生。十八线小城市的中学男生,大都没什么眼界,幼稚又土气,再加上都不如杨岚脑子灵光,自然很难对她产生什么吸引力。
因为家境一般,杨岚也没太多爱好,唯独爱看小说。杨岚自小学开始就阅读速度惊人,到高中时至少看了几千本小说,各类题材百无禁忌。她很少在这上面花钱,大部分时候也就下个盗版文包用最便宜型号的kindle白嫖,却唯独对匪我思存情有独钟,收集了匪大所有的实体书。悲情天后本本BE,她看一本哭一本,哭一本爱一本。作为忠实的脑残粉,杨岚以浩瀚的阅读量总结说,虐恋的梗再怎么花样百出,归根结底都是匪大玩剩下的虐点。
于是,杨岚的爱情启蒙就是《千山暮雪》,终极性幻想就是被莫绍谦那样的衣冠禽兽霸道总裁按在床上肏哭。
后来杨岚考上了M大。
如果说杨岚的前十八年就是“别人家的孩子”,那么来到M大之后,她终于体会了一把亲戚邻居家孩子的感受——加强版的“别人家的孩子”成了她的室友,抬头不见低头见。
初来乍到时,林妙佳是杨岚最讨厌的女生,没有之一。
第一次见面,杨岚就听说林妙佳是物竞保送的国集大佬。同为物竞人,她就想着以此为切入点跟室友培养培养感情,怎料一开口林妙佳就一脸痛苦地说“竞赛失败已经是我高中最大的阴影,不要再提了”——这种“重新定义失败”的行为直接让杨岚傻眼了,要知道国集和国家队水平差距不大,有时候可能仅仅只是运气和心态的差距,换句话说,就物竞而言,林妙佳已经可以算是全国顶尖的水平了。
后来,每当林妙佳以“像我这样的普通人”开头说出一大堆在她眼里怎么都不算普通的行为,杨岚都很想往她那樱桃小嘴里面塞口球。
一直以来,杨岚自以为自己算是学霸里面外表不错的,从小被夸着“秀外慧中”长大,总归是有些沾沾自喜的。然而见了林妙佳素颜什么样之后,她这点儿优越感也没了。
从小到大,杨岚一直坚信自己身材很好,自诩胸大腰细天鹅颈,唯一的缺点就是大腿有一点点粗。不过她并不在意这点肉,反正又不是二次元纸片人,也不是什么模特女明星,腿上有点肉穿个裙子遮住得了,坚决拒绝身材焦虑。直到有一天,她无意间看到林妙佳在宿舍换衣服,直接又自卑了——林妙佳的身材约等于二次元纸片人、模特、女明星。
杨岚也知道自己这样暗搓搓跟人家比来比去的行为很无聊,但她就是受不了身边有人全方位碾压她。嫉妒就像熊熊燃烧的烈火,在她内心迅速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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