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2节(3/3)
的证据指控他也参与到了预谋刺杀特鲁曼总统的计划当中。
但这不代表他安全了。
由于这件案子的性质太过于恶劣,加上背后隐藏着的高层博弈和资本之间的倾轧,它不像过去那些总统刺杀案那么好解决。
以前的总统刺杀案抓住一个凶手,然后凶手提供一些让人无语但的确存在动机的理由,法庭就能结案。
比如说曾经有一名刺杀总统的凶手活着站在了被告席上,当法官问他“为什么要作出如此恶劣的行径时”,他用很均匀甚至带着炫耀的语速告诉法官:
“因为我给总统先生写了十几封信但是他没有写回信,我觉得我的人格受到了侮辱,他轻视我,我要杀了他!”
更离谱的是有些人甚至觉得他说得对!
然后法庭和大法官们判定谋杀成立,这个因为没有得到总统回信而产生刺杀总统想法的人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
但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只是因为总统没有写回信就有了这样的想法,谁也不知道。
只是当时恰值一个法案的审理期间,那个法案是由总统先生发起并奔走。
最终因为发起人意外身亡,法案没有通过决议,也伴随着总统先生的离开,成为了历史。
这么一来,看上去两者之间是不是有什么相似点?